内设机构名称: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

岗位负责人: 翁晓
联系电话: 0571-8958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