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商标监督管理处
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商标专用权的运用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岗位负责人: 李立斐
联系电话: 0571-8958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