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以及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非税收收入、绩效评价、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等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和市局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