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综合管理与服务处
主要职能:

承担市行政中心公共秩序、爱国卫生、绿化美化、重要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费用标准,承担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服务外包量的核定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市行政中心各单位的集体户口等社会事务管理;承担市有关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副市级以上领导(含离退休)和市委、市政府指定的其他服务对象的有关生活服务。

岗位负责人: 沈丽君
联系电话: 0571-8525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