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审计监管处(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能:

承担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定期审计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参与指导局属经营单位的改革,承担局属经营单位经营情况的分析、监管和考核;参与所属单位经营工作和局管经营性资产重大经营决策的咨询分析,制定有关经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目标化管理方案并实施绩效考核;承担推进全市机关事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组织拟订机关事务管理的制度、标准、流程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办理、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编制局重点调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岗位负责人: 胡继明
联系电话: 0571-8525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