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0015/2020-003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1-16 | |
发布单位: | 市民族宗教局 | 主题分类: | 民族、宗教 |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落实《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精神和要求,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8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数量、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量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数量、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mzj.xhgjzx.net)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市民中心E座18楼,邮编:310016,电话:85256838,电子邮箱:mzj@hz.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根据我局职责目标任务和公众关注度,仍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即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同时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解读与回应,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推进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更新,方便群众获取和监督。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服务类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二)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网站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我局机关和各地民宗部门的信息,能够根据要求及时进行发布,尤其是全市民宗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安排和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做好有关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及时转载民族宗教相关的政策法规。此外,围绕我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重大活动,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做到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工作中发现有关涉及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重大舆情,能够通过我局官方微信、微博及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主动回应,让广大公众能及时了解事实真相,消除误传。截至目前,我局门户网站网络访问量超185万次。年内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件,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109件,均做到了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四)加强与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年来,认真落实我局《杭州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评比办法》,年初召开专题的工作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完善全市民宗系统信息员动态联络机制,对系统信息工作给予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以进一步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信息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有力地调动大家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民宗局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严格保密审查工作并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所有信息公开前需经办公室负责保密人员和主管领导审查后,方可发布。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没有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六)加强信息工作的培训交流。2019年,我局举办的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中,重申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要求。同时,为加强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还选送干部参与上级单位举办的各类信息工作学习培训。通过培训与交流,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交流了工作经验方法,也增强了信息工作成效,从而提高了做好信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七)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加强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网站建设集约化工作,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部门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内控信息管理,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2.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民宗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3.做好政务热线电话工作。明确局办公室85256838为综合服务热线电话,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8 | 3 | 4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仍有待加强。
为此,2020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培训和引导,切实提高大家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众对政府的监督是建设廉洁、高效、法治政府必由之路的理念。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通过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增加政府信息透明度,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三是转变政府职能。立足于政府网站为政务信息公开主平台、主阵地,树立正确的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实现由“官本位”、“权本位”思想向“民本位”思想的转变,推动我局“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