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2-22 10:47 来源:“中国杭州 - 杭州西湖高级中学官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全区各行政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余杭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栏目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180136,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西大街33号,邮编:311100)。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

1.设立政务公开科室。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由原区信息中心划转至区政府办公室,并设立政务公开科,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配足日常工作经费预算,一年来科室运行高效顺畅,从区级层面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协调和推进,政务公开顶层架构初步形成。

2.完善政务公开队伍。在原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联络员队伍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组建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人员队伍,两支队伍共119人一并纳入区政务公开工作交流钉钉群进行统一管理,通过经常性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疑难问题解答,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应对重大疑难问题处理能力。

3.明确政务公开方案。根据上级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年中以区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2019年余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系统布置,细化内容,落实责任,重点围绕如何推进重要政策可读可看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力以及政务服务优质高效度进行内容细化和责任分工。

4.强化监督考核测评。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法治余杭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根据市考核细则分别制定针对区级部门和镇街的考核指标。自我加压,突出重点,在区级部门指标中提高采用图解图表进行解读的比例要求,在镇街指标中加重规范信息发布的监测分值。同时,充分运用第三方技术力量,加强日常检查和通报,即查即改,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展。2019年,全区共4个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涉及考核扣分,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继续通过区政府网站-公众参与栏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社会评议工作,客观评价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下一步落实整改提供依据。

(二)加强解读回应,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水平

1.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严格落实《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通过政府网站开设“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实现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关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回应效果,2019年全区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9个,采用图片图表、视频动画等形式进行解读24个,占比83%,真正做到让群众“看得懂”“信得过”。

2.多渠道开展热点回应。一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热点问题,聚焦“全域创新、全域治理、全域美丽”,2019年共举办“面对面”电视问政活动3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功能,畅通群众监督政府的渠道,用新闻的力量推动政府工作,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落实余杭区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和重大政策解读,全年以政府工作报告解读、“清北”毕业生和“海外”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辉煌70年·余杭”等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主动答疑解惑,扩大正面宣传,积极引导舆论。三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立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公布2019年余杭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对重大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并对意见建议的搜集和采纳情况进行反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围绕人民群众需求,通过区政府网站、“余杭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确保每个项目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五是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00%公开,以专题专栏形式公开答复全文590份。

3.推动执法公开透明。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及时调整各行政执法单位权责清单,认真落实《杭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制度,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开设“行政执法公开”专栏,公布全区41个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一批),指定专人负责执法机关执法信息的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工作。注重平台衔接,坚持数据同源,对已经通过政务服务网余杭平台主动公开的信息,统一以链接型栏目进行展示,确保信息一致性、准确性。

(三)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依申请公开法治化水平

1.建立健全四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审查机制、协调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各部门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强化当面受理点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现场服务能力。通过良好的面对面沟通解释减少信息公开实际申请量,同时,以规范的法律手段对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的行为进行规制,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2.组织常务会议学法。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领导干部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为契机,邀请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公开意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3.加强业务能力培训。8月,根据区司法局组织的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安排,全区部门、镇街法治工作分管负责人及法制机构负责人近60人赴上海复旦大学进行为期一周的工作培训,其中邀请了上海市行政复议局相关负责人讲解新条例下信息公开相关问题,强化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理论指导,加深对新条例重点条款的理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强化法律顾问审查。为更好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全面铺开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制度,要求全区各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必须逐件经本单位法律顾问或法制机构审查,加强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联动,统一答复口径,规避法律风险。明确区政府收到的涉及征地拆迁领域的疑难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顾问初审基础上,必须经区司法局再审后才能作出答复,多重审查为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优化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发布权威化水平

1.完成政府网站迁移。9月,完成区政府网站向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工作,做好公文流转系统与集约化平台的数据对接,确保主动公开的政务文件在生成之日即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对网站首页和各栏目页都进行了改版,制作政务“五公开”专题,突出重点领域栏目图标,加强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余杭平台的跳转关联,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公众查阅信息的便捷度,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2.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持“谁制作、谁公开”原则,指导各部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下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各部门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2019年,全区各行政机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3万余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务文件2523件。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网站错别字监测数据表9份,各部门信息发布规范性得到明显提高。

3.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领域,增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以及三大攻坚战等四方面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栏目,下发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解表,针对各部门责任分工开设栏目维护权限,指定专人进行信息发布,实行帐号实名制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可追溯性,2019年重点领域各栏目新增信息10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9

29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4

增129

215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66

增123

5354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49

增47

17360

行政强制

128

增5

34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7

64150.1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28

130

0

2

0

10

157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3

4

0

0

0

0

5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67

48

0

1

0

7

7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7

2

0

0

0

0

39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2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1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9

0

0

0

0

0

4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36

47

0

1

0

3

38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5

0

0

0

0

0

15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3

0

0

0

0

0

43

2.重复申请

21

0

0

0

0

0

2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42

33

0

0

0

0

275

(七)总计

1425

133

0

2

0

10

157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6

1

0

0

0

0

57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7

10

10

11

58

16

1

2

6

25

1

0

0

1

2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体制机制上更健全、在思想认识上更重视、在业务能力上更专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上级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府部门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解读不够专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对政策条款的理解;镇街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稍显薄弱,对上级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执行力不足;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愿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区主动公开公文比例有所下降。202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重构公开平台全力推进“五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全面改版升级,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主动公开内容,让群众关注的政府核心信息全过程受监督。

(二)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专业授课培训。拟采取“以干代训”的方式,安排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区政府办公室参加业务轮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间的工作联系与交流,提高政务公开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邀请省市专家进行授课答疑,为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提供专业指导。

(三)制定政务公开考核细则推进责任落实。根据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指标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科学制定我区政务公开方面的考核细则,从主动公开实效性、依申请公开规范性、政策解读多样性、平台维护及时性、制度建设全面性等多角度考量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确保考核结果能够客观、全面反映本地区的政务公开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