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市行政中心办公公共区域管理服务经费的管理及日常会计业务;承担市级机关基建经费、市级机关自管房房改资金的管理和市级机关房地产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基建投资、行政事业经费有关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承担局系统各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工作。监督和管理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局系统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组织清查登记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综合统计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