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80267448/2022-004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27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15:48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21年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贯彻国务院、浙江省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精神,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突出加强稳就业保民生、人社领域共同富裕、打造人才最优生态市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有力推进了人社系统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展现“重要窗口”头雁风采。

(一)强化重点领域公开。重点做好就业、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季度统计、规范性文件及意见征求、政务服务等信息的主动公开,为群众提供数据、服务便利。组织了乐业杭州、大学生生活补贴政策调整、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人社领域共同富裕、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杭州国际人才交流与项目合作大会等重要政策、活动的信息发布,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刊发稿件200余篇(条)。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集约化管理,对官网进行了无障碍阅读改造,完成网站手机端适配性改造,方便各类人群浏览网站。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29条。做好杭州人力社保微信服务号、杭州人社微信订阅号、杭州人社微博建设,微信公众号粉丝用户110万余人,发布消息929篇,其中阅读量5万+的稿件16篇,最高阅读量37万+。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微信微博信息发布统一经过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审核,全年没有发生严重性错误。

(三)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印发<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部分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等8个规范性文件,在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局官网、局官微信上对规范性文件作文字、图文等多种形式详细政策解读。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31件,商业企业申请2件;公开答复数20件,部分公开4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其他1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2件。

(五)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及时做好市民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局官网微信微博平台及电话等渠道反映的咨询、投诉类信息回复解答,局官网“交流互动”栏目收到留言2034条,留言公开答复数量1060条。局官微、官博回复处理用户留言咨询、投诉等信息1万余条。开设“社保易窗”智能服务平台,在线客服实时互动服务,日均服务1000余人次。7月份新上线“数智就业”智能服务平台, AI智能机器人成功解答在线咨询3.5万余次。

(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深入推进“五公开”。

(七)加强组织监督保障。加强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继续深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工作会议,做好网站自查自评,明确信息发布要求,把握新要求适应新形势。参加市考评办、杭州电视台“公述民评”4场,接受群众监督问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02

20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68.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1

(七)总计

31

2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力量欠充实。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有1名兼职工作人员。信息发布、更新、咨询回复等工作量大、标准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落实。

2.信息公开精细化不够。政务新媒体发布偶尔出现一般性错误字,用字表述错误,标点符号不准确,政策问答更新不够及时,有时网址链接打不开等。

3.公开的领域拓展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明确的内容,除此以外涉及的不多,或公开的深度不够。有的工作公开停留在数据罗列上,缺乏工作的深度分析;人才、就业、社保、劳动等方面公开的相对多,人事、退休等方面公开的相对少。

(二)下步改进

1.拓展公开广深度。夯实主动公开基础,分解落实《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内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

2.深化政策发布解读。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和内容,持续优化解读流程,更多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卡通动漫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3.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丰富主动公开载体,推进局网站智能公开,提升网站智能检索功能。推进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局系统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融合发展。打通各类政务载体平台与局网站数据后台,努力实现全平台政务信息数据同源、融合共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