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23/2022-004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27
发布单位: 市文广旅游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16:03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和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年度工作要求,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推动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发展再上新台阶,努力在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中发挥头雁作用,交出高分报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年度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4条,公开规范性文件2个,并做图文解读。官方微博关注数417万,发布信息4200余条。官方微信订阅数85万,发布信息1100余条。回应社会公众热点6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收到并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4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制定《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栏目责任部门、制定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明确信息发布时限要求、规定信息发布格式规范,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二是加强已发布信息的管理。对历史信息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检,及时发现并整改时效问题、表述问题、错误链接等问题,做到信息有发布、发布有维护、维护有成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网站功能建设。2021年我局政府网站完成移动版建设和无障碍改造,为老年人、特殊人群以及移动访问提供便利。二是开展多个专题建设。围绕局中心工作,先后建设“广播电视节目奖”“文化新盛景”“智慧文旅”“全球英才讲杭州故事”“金牌讲解员”等10个专题。三是做好网站互动栏目维护。2021年办理留言900条,开展在线访谈3期,意见征集1期。四是做好平台安全保障。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评估,发现并及时整改安全问题。

(五)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等内容的审核更新,落实机构和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4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专业程度有待提升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个人、单位通过依申请公开获取政府信息。除了申请的内容敏感化、广泛化之外,不乏滥用政府信息公开以备诉讼使用的别有用心者。经办人员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不断学习。尤其我局依申请公开数量不多的情况下,容易产生疏忽。

2、事项办理需要更精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描述经常出现泛化、模糊、随意等情况,需要进一步沟通。也曾出现过申请人填写的申请信息与实际需要的信息不符的情况,此时若直接答复,存在被诉讼风险。

下一步从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