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74/2022-0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28
发布单位: 市外办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11:2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fao.xhgjzx.net)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人事秘书处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市民中心C座18楼,邮编:310016,电话:0571-85252896,电子邮箱:service@hzfao.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杭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杭州外事、杭州港澳)、微博(杭州外事)等载体,完成政府公开信息总计1415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4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共办结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2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信息执行三审三校、值班值守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报批流程和审核手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主体,通过抓制度、强机制,系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办人事秘书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处室(中心)密切配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的栏目建设,增设“港澳之窗”版块,发布杭港澳交流信息、政策文件、常见问题咨询答复,为港澳同胞在杭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便利。二是在门户网站创建“杭州国际日”特色专题专栏,展示杭州国际交流合作和城市国际化实践成果。三是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完成网站无障碍改造,上线网站移动版功能。四是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优化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开设“外语标识”“杭行友城”“BRLC会员风采”等栏目,加强政务新媒体与网站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方便企业和群众使用。

(五)监督保障

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建立“责任到处室、责任到人员”的工作格局,严格禁止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公开。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门户网站、微信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每月反馈一次检查报告和内容提示,及时发现纠正潜在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办认真部署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是还存在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办将着重从以下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规范信息审核和发布流程,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分类,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学习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提高认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促进机关作风转变、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继续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统筹运营好网站与“杭州外事”“杭州港澳”微信公众号,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丰富“一网两微”信息内容形式,使信息公开更加直观有效,更好地服务于办事群众,更优地服务于全市和外办的中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度我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