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39/2022-005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28
发布单位: 市住保房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11:31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住保房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局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以网站和新媒体为主要平台,积极做好住房保障领域各有关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度,市住保房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1条,其中,住保房管动态165条,公示公告158条,政策法规32条,政民互动12条,其他类1014条。

做好政策发布与宣传。紧抓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管理、加装电梯、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文件出台的时间节点,提前策划流程,同步配套解读,主动对接媒体,加强政策发布和宣传。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丰富图文解读等解读形式,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加强重点政务公开管理。加强保障性住房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房源地段、户型、租金标准、户型图等信息公开公示,并做好对不符合保障资格承租户退出公租房保障情况的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度,我局共通过窗口、网站、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多种方式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292件。坚持柔性答复,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受理的申请件除5件结转办理外,其余287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8件,行政复议案件共18件,上述案件均已审结,无败诉或纠错的情况。

从公开形式看,办理的306件(含上年度结转的14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中,“予以公开”118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7件,“无法提供”144件,“不予受理”20件,“其他处理”10件。另有5件结转下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局官网、新媒体等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加强文字表述规范性、信息准确性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并根据工作情况动态更新,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做好“中国杭州 - 杭州西湖高级中学官网”门户网站及我局官网日常维护工作,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局官网进行信息无障碍改建,方便视障人士和老年人等浏览获取相关信息。突破“两微一网”新媒体宣传模式,增设“杭州住保房管”抖音号,并做好每周动态更新发布,进一步拓宽优化信息发布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制定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订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内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3

3

0

66

0

0

2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

0

2

0

0

1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7

1

0

60

0

0

1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0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6

3

0

3

0

0

1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2

0

0

0

0

0

1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8

0

0

2

0

0

2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1

0

0

1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1

4

0

66

0

0

3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2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14

0

18

15

0

0

0

15

1

0

2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个别政务信息栏目和内容更新不及时、个别政策文件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公开不够全面、个别栏目公开公示内容还不够完善等。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下列工作:

1.规范要求。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要求,完善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工作标准与规范要求,强化对公开信息的前置审查,提升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2.加强培训。加强对各单位(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3.强化考核。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定期通报、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局综合目标考核,切实提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