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http://www.hhtz.gov.cn/)上下载。
一、总体情况
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和“到达率”。
(一) 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我区通过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22000余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7600余条,通过滨江发布政务微博公开4500余条,通过滨江发布政务微信公开1600余条,通过滨江发布APP公开8500余条。
2021年,我区发布15件规范性文件、10期本年度重点工作进展、10期民生实事进展,实现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17期政府常务会议文图同步公开,完成4个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前预公开,挑选4个重大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公开,按期完成本年度129件建议提案办理,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强化规划、财政和涉疫信息公开,各类信息尽量做到应公尽公。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我区坚持依法依规,从实体答复和程序处理两方面入手,规范依申请答复工作。同时,坚持柔性答复,从服务便民出发,加强部门联动和申请人的沟通,综合协调疑难申请件办理,减少答复风险。2021年,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新收共计181件,上一年度结转0件,已完成176件答复,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提升信息管理质量。2021年,我区开展重要政策文件梳理工作,按照定期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建立滨江区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推进我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同时,通过信息发布纠错和网站监测等技术手段,提升信息发布的准确性,避免栏目长期未更新。
深化基层目录应用。2021年,根据年度重点工作,我区结合编制的标准目录,对于26个领域中的环境保护、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医疗疾控、就业创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等7个领域进行栏目细化和内容完善,基本确保标准目录对上述7个领域工作全覆盖。
(四)平台建设方面
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提升。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的要求,开设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建设专题专栏强化公开重点,通过链接跳转的形式,加强与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网等专题网站联动。开展网站适老化建设,完成适老化阅读和无障碍阅读功能改造。
构建规范高效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我区通过全面账号排查、动态账号清理、平台实时监测、定期下发简报,确保全区4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健康有序运营,形成整体联动、协同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网络。
(五)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公开要点和考核标准。本年度,我区制定了《2021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在《关于印发〈2021年度法治滨江建设考评标准〉的通知》中列入政务公开考评指标,涵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工作管理等各方面,以考核促规范。
强化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利用浙政钉工作平台加强交流,开展线上线下集中交叉检查,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021年,我区按季度进行集中交叉检查,陆续召开各类培训会议6次,培训内容丰富,切实增进业务能力。
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评议。我区坚持通过定期发布政务公开检查通报和政务新媒体运营简报,不定时发布工作抽检清单,督促各单位立行立改。同时,专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专题页面,方便公众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价监督。2021年,我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性规范文件 | 15 | 5 | 16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624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750 | ||
行政强制 | 90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157.4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5 | 1 | 0 | 2 | 3 | 0 | 18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4 | 0 | 0 | 1 | 2 | 0 | 6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1 | 0 | 0 | 1 | 1 | 0 | 2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9 | 1 | 0 | 0 | 0 | 0 | 7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70 | 1 | 0 | 2 | 3 | 0 | 17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2 | 0 | 1 | 0 | 3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同时也是《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施行第一年。在这一年,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仍有一些不足和困难:
(一)主动公开方面。从基层政务公开26个领域标准目录的运用来看,部分领域公开责任单位与上级业务条线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有待加强,有时出现公开内容流于表面、公开形式较为随意的情况,信息公开实效有待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从依申请工作实务来看,在如何有效应对公开申请权滥用、公开申请信访化等疑难问题上,仍然存在甄别边界模糊、认定操作困难等情况。在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上,部分单位的程序意识有待强化,实务答复的细节把控需更严谨。
(三)政务新媒体方面。我区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的信息发布以转发为主,信息原创比例较低。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功能相对基础,在实现与服务平台深度联动上存在一定差距。
2022年,我区将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要求,深入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打造本区公开亮点和特色。
(一)主动公开方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开展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加强对标准目录应用的检查和监督,按计划逐步推进各个领域目录落实。同时,加强与各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完善公开各项要素,让公开内容更加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紧跟学习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滥申请案例,加强与法律顾问、司法局、人民法院等多方合作,探索疑难依申请工作业务研判机制。同时,计划联合司法部门,编制我区政府信息答复公开案例指导手册,为我区行政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实务参考。
(三)政务新媒体方面。进一步优化整合我区政务新媒体账号,集中力量做好主账号运营,增强信息原创性,做好政务服务。同时鼓励各单位依托“浙里办”,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范,整合集成便民服务功能,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相关规定,我区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1年,我区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制发的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除以上工作事项外,现将其他相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重点领域公开
聚焦重点领域,推进规划、财政、涉疫信息公开。一是完善规划计划栏目,发布“十四五”各类规划,同时补强“十二五”、“十三五”期间的规划信息。二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推进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建设,落实全区各单位及时发布2021年财政预算和2020年财政决算,扎实开展政府采购全环节公开,推动本区地方债务信息发布更加透明。三是持续推进涉疫信息公开。2021年,疫情专栏公开涉疫信息240余条,联动政务新媒体账号,一同促进疫情防控信息传播,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效支撑。
2、政策解读与回应
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完善政策文件解读。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制度,今年发布的15件规范性文件实现两种方式以上的解读,并且100%由主要负责人解读。同时,注重政策执行阶段的解读,本年度针对去年发布2个政策文件,发布相关政策问答和政策实施指南。二是强化政民互动。我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浙里办”、“亲清在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为群众提供及时回应,做好精准服务。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开通留言评论、咨询办事等功能,与公众拉近互动距离,增强互动体验。
3、政务服务
借力数字化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一是持续深化“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2021年,我区聚焦涉企服务和便民服务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一件事梳理,明确办事指南和流程,落实企业“一件事”48件、个人“一件事”23件,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二是推进服务事项好办易办。2021年,我区开展全省示范大厅创建工作,聚焦推广政务服务2.0平台的应用。2021年共上线1054项“一网通办”事项,累计办件280万余件。
4、依申请公开
把握依申请公开理论与实务,不断提升依申请答复水平。一是紧跟最新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把握依申请公开规则。明确国务院、省、市制定的收费规定,下发省厅制作的《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从实体答复和程序处理两方面入手,规范依申请答复工作。二是定期进行依申请数据统计,实时了解依申请工作情况。2021年来,我区按月度统计依申请数据,按季度发布依申请情况。通过定期数据统计,及时关注申请数量异常的申请件,提前提醒有关部门,减少答复办理风险。三是坚持合法答复和柔性答复并重,对信息公开诉求进行指引和释疑,有效减少矛盾纠纷。当前,我区20个部门和3个街道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的参与减少了答复的风险,增强了答复的合规性。同时,我区坚持柔性答复,从服务便民出发,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让工作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