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16/2024-2759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1-25
发布单位: 杭州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西湖1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11-25 21:01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杨云飞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融合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学生支持的建议》(西湖16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财政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杭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特殊教育相关政策要求,不断提升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融合教育支持和保障水平。您在建议中所提的随班就读相关问题建议,紧扣当前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方向,对融合教育相关政策推进工作具有重要价值。对于您的四方面建议,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拓宽生均经费的使用范围。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家和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和社保局、市卫健委、市残联等部门,于2023年制定并印发《杭州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杭教基〔2023〕1号),明确: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按规定落实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和经评估后认定为随班就读的非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及随班就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学校对应学段的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各地已经全部落实);适当拓宽生均公用经费用途,用于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见习实习、送教教师交通费补助等,更好满足融合教育发展需要。根据要求,生均公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专用设施设备维护和更新及补充完善、后勤保障、校园安全、校园文化、学生事务保障等。此外,我们加强市、区统筹,各区、县(市)另行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和保障随班就读学生在校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制订和具体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开展,如聘请陪护人员等。

二是关于落实编制和服务。《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09号)明确:要加强特殊教育教职工配备,连续三年以上随班就读学生在8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可增编配备1名特殊教育资源教师。目前,融合教育推进力度较大的区县已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职资源教师;萧山、拱墅、富阳等区已在普通学校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毕业学生,开展特殊教育学生随班就读工作。对于资源教师的岗位认证制度,目前国内部分地区有研究,但都还不够成熟,我市也已列入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内容进行探索研究。同时,余杭、滨江等区都已积极探索尝试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资源教室功能,后续我们将加强交流或推广。

三是关于家校联合支持方案。近年来,杭州以资源教室建设为抓手,通过合格、示范资源教室创建和“回头看”等方式,强化家校协同,推进个别化教育计划实施。资源教室会组织家长定期召开研判会,对孩子进行能力和学业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个性化方案,不断加强对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支持与服务。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丰富家校协同的形式和内容,加大家校协同支持力度。

四是关于个性化教案。我们将进一步发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特殊教育教研员功能,定期开展联合教研活动,广泛征集多障碍类别的个性化教学教案并推广应用。后期,我们也将加强特殊学生评价等方面研究。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市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加强部门协同,不断推进我市特殊教育普惠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杭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英        电话:89583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