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4-276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24〕64号 成文日期: 2024-12-17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1-2024-0023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4-12-23 14:5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广告是经济活力的晴雨表,拉动消费的助推器、城市文化的展示窗,广告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业高质量发展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国家、省、市各级均按期发布广告业发展五年规划,对广告业发展进行总体部署并提出目标要求。2024年4月2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推进我省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广告业发展目标和政策要求。为厚植我市广告业特别是数字广告集聚优势,充分发挥广告业在拉动消费、塑造品牌、展示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我市经济文化高质量发展,决定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过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广告业发展,省文件出台后,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抓好落实,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于5月22日、8月19日两次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2个市级相关部门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9条,其中采纳14条,部分采纳4条,未采纳1条,并与相关单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7月12日至8月12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采纳5条。8月19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收集意见6条。8月27日报市健康办审评,收到意见8条,采纳3条。10月21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综合各方意见修改。11月13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围绕构建现代化发展、服务、治理“三大体系”,提出了推进产业数字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产业聚能综合、产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强知识产权、金融、人才服务,健全公益广告运营机制、打造区域协同监管机制、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实施包容审慎柔性监管等重点任务。同时,确定了总体发展目标。一是总量规模持续增长,到2027年,全市广告业经营收入总额达到1200亿元。规模以上经营主体达310家以上。二是产业结构持续完善,大力推进广告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到2027年,数字广告经营收入占全市广告业经营收入的比例超过80%。三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进数字赋能增值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广告人才扶持政策,营造广告创意创新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