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卫生,固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按权限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并实施专项规划,开展行政监督管理,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卫科研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建设。牵头农村环境卫生领域划转事项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关综合协调工作。